汽车租赁合同要点
包头市途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出租方”或“甲方”)和客户(以下简称“承租方”或“乙方”)在自愿、平等、公正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车辆信息及租赁期限
1.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汽车(车牌号为XXX,车架号为XXX)提供给乙方使用。该汽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,并已办理所有必要的保险手续。
2. 租赁期限为X年,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。
二、租金及支付方式
1. 租金为人民币X元/天,乙方需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。
2. 乙方应在每个租赁周期开始前X天一次性支付当周期的租金。
三、车辆使用规定
1. 乙方应合理使用汽车,并承担因使用不当导致的任何损坏或损失的责任。
2. 乙方不得将汽车用于非法活动,如走私、贩毒等。
四、违约责任
1.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,并可提前解除合同。
2. 若乙方擅自转租、转让汽车,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,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。
五、争议解决
1.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。
2. 如协商不成,任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六、其他条款
1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2.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。
3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4.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。
甲方代表(签字):________
乙方代表(签字):________
签订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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